吴春梅:新时代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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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27日电 题:新时代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里程碑

作者 吴春梅 致公党中央委员、合肥市委会主委,合肥学院院长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共中央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广泛凝聚共识,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凝聚起共同团结奋斗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必然要求。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确保协商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条例》从组织领导和职责、协商对象和内容、协商活动筹备及开展、协商形式、成果运用和督促反馈、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政治协商进行顶层设计,涵盖协商计划制定、活动组织、过程安排和反馈等全过程,环环相扣,过程完整。特别是《条例》规定,协商计划制定之初,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协商计划确定后,提前组织民主党派组织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阅读文件,通报有关情况,支持开展调研。这不仅提高了协商计划的针对性,为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创造了条件,而且也提升了协商的时效性。此外,为确保协商民主取得实效,《条例》规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制度,办理情况按照规定反馈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条例》对反馈和督促环节的重视,有助于确保协商民主成果落到实处。

提高协商能力是应有之义。协商民主要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协商能力的不断提升。《条例》对此高度重视,指出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高政治协商能力,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引导委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协商职责,切实提高协商能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扎根于悠久的传统文化,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的运作方式。《条例》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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